2021年博罗杨村镇土地征收预公告
资讯
2025-02-18 06:00
402
联系人:
联系方式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,现发布《土地征收预公告》,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:位于博罗县杨村镇埔连村马岭、山尾、新塘、禾光、车头经济合作社、

大岭下经济联合社、大领下村山路股份经济合作社地段,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位置红线图为准。 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:为实施土地成片开发建设。
三、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面积和用途:
![]()
四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我县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,进入拟征地现场,对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,并予以配合。
五、公告期限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六、注意事项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征地红线范围内,不得抢建、抢种,违者不作任何补偿。凡故意制造障碍,阻碍政府正常征地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特此预公告。
博罗县自然资源局
2021年8月10日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!谢谢大家!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,现发布《土地征收预公告》,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:位于博罗县杨村镇埔连村马岭、山尾、新塘、禾光、车头经济合作社、
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:为实施土地成片开发建设。
三、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面积和用途:
四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我县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,进入拟征地现场,对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,并予以配合。
五、公告期限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六、注意事项: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征地红线范围内,不得抢建、抢种,违者不作任何补偿。凡故意制造障碍,阻碍政府正常征地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特此预公告。
博罗县自然资源局
2021年8月10日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!谢谢大家!